職業安全衛生人員的專職問題
職安專職一直以來都是職安界爭吵的問題之一,而這件事請,我們透過證照制度、政府作為、產業錢景進行分析,最後並分析簡單的說明專職可能帶來的缺點,尤其是在現今ESG的潮流中,職安人員更是要擺脫法令專職的想法,改用風險治理的概念才是一個凸顯職安人員價值的時刻。
職安專職一直以來都是職安界爭吵的問題之一,而這件事請,我們透過證照制度、政府作為、產業錢景進行分析,最後並分析簡單的說明專職可能帶來的缺點,尤其是在現今ESG的潮流中,職安人員更是要擺脫法令專職的想法,改用風險治理的概念才是一個凸顯職安人員價值的時刻。
針對於作業環境監測結果中的噪音監測結果經常性在85分貝上下變化,造成是否要判斷為噪音作業或噪音場所而感到困擾,並且還有可能為影響到是否要設置專任護理師、是否要特殊健康檢查,公司高層又不斷的傾向不設置時,你該如何面對並拿出更有利的證據來執行這項工作,本次我們針對這個問題提出解決的方案與手法,希望能對第一線執行職業安全衛生的相關人員有所幫助
職業衛生暴露評估其最重要的目的是基於作業人員的健康危害的管理、改善與控制勞工暴露的作業環境的風險評估,是一個『以改善為目的的風險評估』,因此每個角色的權責就特重要,我們利用就醫的流程來說明職業衛生暴露評估的權責區分
飽和蒸氣壓模式
飽和蒸氣壓模式是一個簡單又可以快速得知最大可能暴露濃度的方式,但要將飽和蒸氣壓模式視為一個定量推估模式使用,又顯得取得數據的不穩定因素過多,所得數據與作業環境現場符合性的極低,因此較恰當的方式應該是作為定性暴露評估使用,本次針對飽和蒸氣壓、十倍法則、潛在危險指數進行說明,期待大家有更進一步的認知
在台灣職業安全衛生證照對於要從事職業安全衛生的人員是一個很重要的入門磚,因此該如何準備考試也是一個很重要的關鍵,這次我們依照之前強效學習的文章歸納整理出來該如何準備職業安全衛生的方向給有需要的人做參考
職業安全衛生技師簽認作為
職業衛生技師簽認一直以來都被事業單位詬病為一個技師自肥的法規?那到底一個盡責的專業技師會做哪些事情,另一個反思事業單位的職安人員又想提供多少費用呢?一個知識與商業角力下的工作,首先別讓制度無效化、第二是別讓劣幣驅良幣!!
緊急應變與自動檢查的關聯
通常在每個公司緊急應變很常會歸類在職業安全衛生部門而自動檢查的管理也是,但通常都是脫勾執行的,這次事務所將自動檢查該如何與緊急應變的進行連結進行說明,這整個執行更佳流暢更有邏輯性。
ISO管理系統已漸漸的整合成一個大框架(高階管理架構),而一個可以套用到品質、環保、安全的管理架構,我們當然要對這架構好好的理解並妥善利用在我們的工作上,提昇我們的工作。
作業環境管理、作業管理與健康管理有何不同?本文透過日本職業衛生管理架構圖,說明三大管理的對象、評估與改善流程,並探討台灣作業環境監測、暴露評估與勞工健康檢查如何跨專業整合。
「專職」擋不住真正的稀釋,卻擋得住每一次交辦。美國與英國沒有強制配置,市場卻願意為 CSP、CIH、CMIOSH 多付三到四成薪資。當制度的重心移向風險評估與權責,衡量的就不再是身分,而是能力。
法規查不到「專職」的定義,官方也沒有給過認定標準;新增的綜理義務,查遍罰則零命中;而這套實施近二十年、影響數萬家事業單位的制度,從來沒有人公開評估過它有沒有用。三個空白,加上一段很少被提起的立法理由。
查了八個國家的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發現只有台灣同時要求設專責部門、人員專職禁兼任、資格限國考體系。日本沒有部門要求、德國用「年度投入時數」取代專職、英國連證照都不要求——原來要達成同一個目的,做法不只一種。
2026/6/12《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修法解析:肯定「暴露評估報告入法」與「特檢、環測對齊」兩大進步,並直指三個未竟之憾——技師責任缺位、暴露評估報告不需上傳的保存錯配,以及正面表列造成的雙重採樣成本。
台灣作業環境監測源自日本「區域採樣」(A、B 測定),後嫁接歐美「暴露評估計畫」而成混血制度。本文釐清區域與個人採樣(C、D 測定)之爭:關鍵不在方法,而在「代表性」,並點出正面表列與單點採樣的盲點。
數據漂亮不等於現場變好。環測的本質是行動基準(Action Level):校驗過去的化學品管理、校正現在的暴露實態、觸發未來的聽力保護、呼吸防護與工程改善。別再迷戀限值——這篇帶你重新理解作業環境監測的真正目的,附 6 個現場實務重點與常見問答。
在輔導與稽核現場,4.1/4.2 脈絡分析與 6.1 危害辨識常常各做各的。本文提出一個可操作的流程模型——盤點 → 轉階 → 雙軌 → 回流——並以全公司導入 AI 系統為例,把這條被切斷的路接回來。
職安法的罰鍰分級結構自民國 102 年改名修法就已存在,114 年 12 月又新增職場霸凌罰則。但分級結構在,HOP 思維卻沒跟上——本文從潛在後果邏輯解讀正確的階層式裁罰設計,並提供承攬商罰則設計的四個實務原則。
我們事務所就勞工健康保護規則修正草案提出完整意見,主張在增列公共衛生師的同時,應同步納入職業衛生技師,使兩者互補加成,完善勞工健康服務之專業涵蓋範圍。附具體修正條文建議三項。